按摩妹露奶帮打手枪...老板装傻 包厢装猫眼惨遭打脸

色情业者狡辩不知按摩女帮男客手枪。(图/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许姓陈姓子开设按摩店却暗中经营色情按摩,媒介并容留店内已满18岁女子为男客按摩,且从事替不特定男客抚摸、按摩生殖器,也就是俗称「半套」之猥亵行为代价为2300 元,再从中抽取1300至1400元!而2人遭乔装员警查获,并被检方起诉,却坚称不知小姐房内和男客从事交易,不过,法官查出两人在包厢门上装有猫眼,可看见房内情形,且木板隔间隔音效果很差,判处2人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提到,员警因执行取缔色情勤务,而乔装男客前往该店消费,经许男、陈男接待开门,还提供数名按摩女子任由挑选,并收取共4600 元后,引领至包厢内,换上店内提供的纸内裤,接着趴在床上,按摩妹就进来按摩背部、腿部,约半个小时后,起身时就发现女子已经自行脱去上衣,呈现裸露状态,欲从事半套性服务之际,立刻表明身分并通知埋伏警力

法院审理期间,许男、陈男矢口否认有媒介性交易,辩称「理容店是提供按摩服务,没有做性交易,这都是小姐个人行为,我们都不知情」,且为了小姐安全,才在包厢门上装猫眼,但由外监控内,几无隐密性

不过,法官也质疑包厢设有木门,门上设置可由外向内窥视之猫眼孔,而包厢为木板隔间,隔音不佳,店内人员得在包厢外听闻该等包厢内之情形,加上半套性服务系属极私密之行为,服务小姐或顾客多有裸露身体、互相抚摸对方之举,甚或嬉戏、挑逗言谈甚或呻吟、各类淫声浪,若非经店负责人之同意,岂敢恣意在店内员工随时可监督、查看、听闻之包厢内,有恃无恐地与男客从事猥亵行为?

法官认为许男、陈男走过包厢之外,可能听闻,甚或自猫眼孔窥视等,发现小姐正在从事性交易之行为,足以显示两人对于店内按摩小姐有从事性交易行为一事,确实知道并有容许,灼然甚明。

最后,台北地院法官审酌两人不思依循正轨赚取财物,且无视法令之禁止,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猥亵之行为,而容留、媒介以营利,将女性身体当作交易筹码,并借此牟利,不仅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亦且将人身体物化,扭曲社会之价值观,加上犯后狡赖,态度非佳,各判处有期徒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