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装傻问:谁会为了200元下海? 按摩女曝「13天工作」打脸
▲陈男让店里的按摩小姐提供性服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陈姓男子2018年7月间在台南开设SPA美容馆,并聘请陈姓及林姓员工帮忙媒介女子进行性交易,结果去年5月15日刘姓男客第一次前往消费,就被警察逮个正着。虽然陈男辩称没有人会为了200元出卖肉体,但台南地院法官不采信,日前依妨害风化罪判处5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中提到,陈男是该SPA美容馆的负责人,他聘请另外两名员工负责待客、介绍消费方式,以每小时1600元媒介按摩小姐与客人进行性交易;2019年5月15日晚间7时许刘姓男客在店员的带领下,与程姓女子在房间里进行半套性交易,没想到不到半小时警方就带着搜索票上门,当场查获正在「办事」的两人,并扣下消费纪录表、润滑液、用过的保险套3个等证物。
陈男落网之后否认媒介店里小姐从事性交易,「如果有从事半套跟正常按摩两种消费方式,金额差距只有200元,谁会为了200元出卖肉体?台湾的文化是去的人都没关系,我是店家,不知道他们在里面做什么,我真的觉得很无辜。」
▲刘男第一次上门消费就被警察抓到。
而两名店员中,只有林姓店员坦承帮忙媒介,另一位陈姓店员与老板一样,全盘否认。第一次消费就被抓的刘姓男客证称,价钱是带小姐进房间的小弟说的,也就是林姓店员,一开始先介绍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着再带人来给他挑选,哪知道才忙到一半,警察就冲进来,把他吓了一大跳。
程姓女子也证称,当时的确有在房间里帮刘男做半套按摩纾压服务,讲白了就是帮忙打手枪,「我当初是向陈男应征的,2019年5月2日开始上班,直到被抓之前(共13天)都有在做半套性服务,平常都是店内干部带我们进房间给客人挑选,一小时收费1600元,如果是纯按摩的话,收费标准为2小时1600元。」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陈姓负责人及两名店员透过SPA美容馆招揽客人,并让按摩小姐提供性服务,罪证确凿,最后依妨害风化罪判处负责人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两名店员则分别判处2月、3月有期徒刑,皆可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