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轮持续污染船东不作为 海委会再罚200万元

帛琉籍天使轮「ANGEL」于今年7月21日沉没于高雄港外,高港公司代船东于沉船处布设拦油索及吸油棉索。(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帛琉籍天使轮「ANGEL」于今年7月21日沉没于高雄港外,图为8月15日上午天使轮沉船处周围海域油花。(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帛琉籍天使轮「ANGEL」于今年7月21日沉没于高雄港外,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今(16)日指出,此案是海洋污染防治法修正通过后第1件重大海洋污染案件,由于天使轮的船东持续对污染不作为,15日第5次祭出重罚200万元,要求船东负起责任,提出具体的抽油改善计划。

海洋保育署说明,15日稽查结果显示船东仍未有布放拦油索等积极作为,不但油污持续渗漏至海面,相关应变措施也由港务公司及海委会代为处理。且船东持续不作为,除8月8日透过船务代理公司与应变中心接洽外,至今船东尚未出面、也没有提出任何抽油的改善计划,因此海委会决定按次裁处,罚锾加重至200万元,累积5次裁处金额共540万元,改善期限至8月18日。

海保署署长黄向文表示,海污法修正后已针对部分罚则酌情加重,期望透过有效执法以达吓阻违法污染行为的效果,持续努力提升各界对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视,也呼吁切莫以身试法,共同保护海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