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进化论,高纬度的人们应该进化出厚毛发,为何事实并非如此?
从提问者的观点来看,似乎他们对于生物进化的理解还停留在拉马克的理论层面,对于达尔文的进化论尚缺乏深入的认知,更别说建立在大量研究基础上的现代进化理论了。
拉马克的进化思想,主要建立在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两大原则之上。他认为物种的变异是主动适应环境的,那些经常使用的器官会日渐发达,反之,不常使用的则逐渐退化。此外,拉马克还认为生物体后天获得的特性能够遗传给后代。
例如,提问者提到高纬度地区的人类应演化出浓密的毛发以抵御寒冷,这正是基于拉马克的“用进废退”观点。拉马克作为18世纪的杰出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个提出无脊椎动物概念,并对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做出区分的人。尽管如此,现代科学已证实拉马克的进化理论并不准确。
达尔文的进化论则告诉我们,生物体普遍存在过度繁殖的趋势,而在变异过程中,有的后代更能适应环境,有的则不然。通过自然选择,只有那些适应环境的个体才能存活并繁衍后代,这就是所谓的“适者生存”。经过无数代的筛选,适应环境的特性在物种中得到加强,不适应的则逐渐消失。
现代进化理论进一步阐述了进化的过程,指出进化是在种群层面上发生的,无定向的基因突变为进化提供了变异类型,自然选择通过移除不利的基因突变,有方向性地改变了种群中的基因分布频率。那些携带有助于生物适应环境的基因的个体,存活并繁殖后代的机会就更大,而带有有害基因的个体则生存机会减少。长此以往,有益的基因在种群中扩散开来,有害的则逐渐稀少甚至消失。
如果按照达尔文和现代进化理论来解释,北方的人类要想演化出厚重的毛发,必须是在该变异对于人类生存和繁衍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实际情况是,早在约19万年前,人类就已经开始穿衣服。衣物的保暖功能使得体毛的浓密程度不再是生存的关键,不论是体毛厚重还是稀疏的人都可以生存并繁衍后代。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选择没有偏袒毛发浓密的个体,那些控制毛发稀疏的基因也未被淘汰。
实际情况还在于,衣物的出现使得体毛对于人类生存而言变成了多余甚至可能是累赘。因此,除了头发、胡须和腋毛这些少数区域,人类身体的其他部位的毛发大多被自然选择所淘汰。
至于人体上残存的毛发,如头发,实际上也有其功能,例如保暖。我们可以观察到,通常白种人的体毛比黄种人浓密,而黄种人又较黑种人发达。这正是自然选择作用的一个体现,因为白种人多居住在高纬度地区,而黑种人的祖先则生活在温暖的非洲热带地区。
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衣物材质与工艺不断改进,保暖设施也日臻完善,人类的生存和繁衍与体毛毫无关联,高纬度地区的人们自然也就没有向毛发浓密方向进化的必要了。
自然选择始终都在调整着生物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引导生物向更加适应环境的方向进化。今日我们人类身体的每一项特性,都是数百万年进化的最终结果,是与环境高度适应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