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昌案未通过门槛!中选会19日审查后依法公告结果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北北基安定力量联盟」所发起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12月16日8时至16时正式投票;根据新北市选委会晚间统计开票结果,同意罢免票数仅4.8万、不同意票数2.1万,罢免案确定未过关。对此,中央选举委员会表示,将于19日举行委员会议审查该罢免案投票结果,并依法公告

黄国昌罢免案16日举行投票,这也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在2016年修法降低门槛后,首次适用的投票案,举行范围则为新北市第12选区,涵盖汐止区、金山区、万里区、瑞芳区、平溪区、双溪区、贡寮区等7区,选举人总共有25万5551人,共240个投票所。罢免门槛为同意罢免达63888票,且多于不同意才能通过。

中选会指出,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1条第1项规定,罢免案经投票后,选举委员会应于投票完毕7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又依同法第90条第2项规定,有效罢免票数中,不同意票数多于同意票数,或同意票数不足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者,均为否决。

因此,黄国昌罢免案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为255,551人,投票人数为70,924人,投票率为27.75%,有效票为70,441票,其中同意罢免票数为48,693票,不同意罢免票数21,748票,无效票为483票。有效票数中,同意罢免票数多于不同意罢免票数,惟同意票数不足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1/4以上,投票结果为否决。

中选会强调,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2条第2项规定,罢免案否决者,在该被罢免人之任期内,不得对其再为罢免案之提议。

▼黄国昌针对罢免案投票结果发表谈话。(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