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加班費新制 被質疑迫使企業裁員 限制工人工時 多個團體提告

拜登政府4月宣布放宽门槛,将「必给加班费」扩大到400万名工人;数个商业团体联盟提告阻止新规定。图为亚马逊一名配送员正在工作。(美联社)

由美国商业团体合组的联盟22日晚间向德州谢尔曼(Sherman)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阻止拜登政府4月下旬宣布放宽门槛,将「必给加班费」扩大到400万名工人的新规定;他们声称,那样的规定太过分了。

包括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国际特许经营协会(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和全国零售联合会(National Retail Federation)等商业团体共同提起的诉讼声称,劳工部无权采纳该规则,新规定将迫使企业裁员并限制工人工时。

拜登政府4月23日宣布的新规定,要求雇主必须向周薪低于1128元(年薪5万8656元)且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工人,支付加班费。

当前的「必给加班费」年薪门槛为3万5500元,是川普政府在2020年设定。劳工权益倡议团体和许多民主党人均表示,此门槛远不足以覆盖足够劳工。

提讼的商业团体表示,为遵守新规定而付出的成本「将迫使许多规模较小的雇主和以固定预算运作的非营利组织,削减关键项目、人员配备和向公众提供的服务」。

劳工部代理部长苏维思(Julie Su)宣布新规定时曾发表声明表示,「低薪工人往往和小时工做相同工作,上班时间更长却未获得额外工资」,新规定可确保劳工赚到更多钱或以较少工时获得相同报酬。

商业团体联盟为「必给加班费」提告的讼案,已分配给共和党前总统川普任命的美国地区法官乔丹(Sean Jordan)。

德州谢尔曼另一名美国地区法官马赞特 (Amos Mazzant) 曾在2017年出手阻止了将加班工资门槛拉高到年薪4万7000元的规定。马赞特当时表示,该门槛太高,会纳入那些根据联邦工资法无权获得加班费的管理人员。

商业团体联盟在诉讼中表示,「劳工部2024年的强制加班费规定基本上是重新犯下2016年规定的错误,也未能解决法院当时发现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