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被爆「9个月欠下3亿加班费!」 工会拟4月底提告

台铁工会爆料,在劳基旧法交替的9个月期间,台铁积欠加班费。(图/记者徐文彬摄,仅作示意图使用)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新版劳基法于2016年12月23日正式上路,台铁企业工会今日指出,台铁内部在2017年9月30日后才适用符合新法班表,近9个月的模糊地带积欠加班费,平均每人每月加班费约8000元,积欠人数累积4000多人,总共欠费约3亿元。台铁回应,双方对于「休息日」认定有歧异持续与工会协商中。

台铁工会文宣组长吴长智表示,在旧法交替新法的9个月间,有部分不符合新法规定的班表,依劳基法新制应该支付加班费,台铁局却只给1日加班费,未用前2小时1.33倍、后6小时1.66倍计算,经计算后,每人每越少拿8000元,乘上9个月为7万2000元,积欠人数约4000人,等于台铁欠下2亿8800万元加班费,台铁代表在协商时却请公会提告,近日就会提告。

▲台铁与工会对于「休息日」认定不一样。(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针对提告部分,台铁澄清,并无请工会依法提告。台铁补充说明,早在2016年12月23日《劳基法》未修订前,为适用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单位,排班方式已符合周休二日规定,其延长工时系每班1.8小时,员工除每月支领延长工资36小时外,并从优适用《公务员服务法》及《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周六出勤者加给1日工资。

台铁强调,《劳基法》修订上路后,2016年12月23日工会发函指「在完成法定劳资协商程序前,三班制轮值轮勤班表暂依原轮勤方式排定,延时工资亦暂照原标准请领」,之后台铁局与工会于2017年6月27日车站工时协商会议决议,2017年10月1日起,将原三班制班表改为二轮一例隔周休班表。

但因双方事前并未就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班表指定休息日,台铁指出,工会却单方面主张该期间以例假前一天推定为休息日,而要求补发休息日延时工资差额,导致双方对于「休息日」认定有歧异,进一步让加班费计算基础有不同看法,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未来将持续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