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公司「内用禁供免洗餐具」 8县市2020年元旦正式实施
行政院环保署8月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新增规定百货公司、购物中心及量贩店业内用不得使用免洗餐具,实施日期则由地方政府自行提报。环保署统计资料显示,台北、新北、桃园及台南等8县市将在109年(2020年)元旦施行,届时违反的业者得依法开处最高6000元罚锾。
▲8县市2020年元旦起内用将禁止提供免洗餐具。(示意图/记者谢承恩摄)
为持续推广自备环保餐具,环保署8月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新增规定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及量贩店等,提供餐饮之场所供消费者现场食用时,不得提供各类材质免洗餐具,违者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51条第3项规定,处新台币1200至6000元罚款。
▲违反的业者得依法开处最高6000元罚锾。(示意图/记者谢承恩摄)
环保署考量到各地区洗涤设备与环境差异,因此正式实施日期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提报。环保署统计资料显示,百货业及购物中心部分,台北、新北、台南、桃园、花莲、宜兰、台东及澎湖等8县市,皆同步在2020年1月1日实施,高雄则选在2020年3月1日施行。
量贩店部分,宜兰县、花莲县将于2020年元旦实施,而台北、新北、桃园、新竹市、高雄市2020年5月1日实施,彰化县2020年7月1日实施,另外台南、台东、澎湖则尚未明订日期。
环保署也透露,由于部分县市辖区内没有百货公司等相关业别,加上有县市考量场所拥有的清洗设备还未到位,因此目前未提报实施日期,但目前已经确定2020年将有10县市的百货公司业、购物中心或量贩店业禁止提供内用消费者免洗餐具,届时民众务必注意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