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利诱海军少校加入共产党 「我不赌不缺钱」悍拒打脸

台湾刘姓及林姓男子协助中国地区行政机构发展组织未遂,被台南分院分别依国家安全法等合并判刑。(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一名台湾刘姓男子,被中国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张姓处长吸收,回台欲吸收现役或退役军官赴中国加入共产党刘男要林姓友人帮忙,找上陈姓海军少校,利诱称加入共产党能有50万到100万元不等好处,陈少校以不缺钱回绝,台南高分院分别依国家安全法等合并判刑刘男8个月、林男6个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15年2月之前,刘姓男子多次进出中国大陆、因而结识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张姓处长,张处长希望刘男能引介台湾现役或退役军官到中国跟他见面或是加入共产党,以发展、建立其组织。

刘男回台后,请国小同学林姓男子协助吸收军职人员,2015年3月6日晚间7点许,林男在嘉义市宣信街民宅与国小同学、现役陈姓海军少校见面,并告知「对岸中国福建省国家安全厅张处长想跟他认识,如愿意加入共产党,可取得50万元至百万元的报酬」,但陈姓少校以他不赌、不缺钱,风险太大等理由拒绝林男的吸收策反,让刘男与林男没能得逞。

林男得知其蔡姓友人认识退役的杨姓辅导长,于是请蔡姓友人联络杨姓辅导长,2015年上半年某日,蔡男到杨姓辅导长经营的1处生活坊,蔡告知杨「有中国官员邀请杨到中国地区会晤,有高薪作为报酬,希望吸收杨加入」,但也被杨辅导长一口回绝。

台南高分院法官指出,刘、林2人所为,是着手为中国地区行政机构发展组织未遂行为,违反国家安全法第2条之1规定,因法律有处罚未遂犯,即使最终2人没帮中国共产党吸收到台湾成员,仍分别依国家安全法等合并判刑刘男8个月、林男6个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