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冲人气」女自称直播主 向3男借手机盗刷点数诈财
▲桃园市吴姓女子自称为直播主,为冲人气向陌生男子借手机,趁不注意时利用行动支付盗刷线上点数诈财。(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
桃园市吴姓女子今年1月间自称是直播主,在桃园市向张姓、冯姓与吴姓陌生男子商借手机,辩称要按爱心且无须支付费用等语,趁3名男子不注意或疏于注意之际,偷偷利用手机行动支付与小额付费功能上网购买直播点数,总计诈得1万3千余元,被害人收到帐单后才知道被诈骗报警处理,检方13日侦结依诈欺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检警调查,22岁的吴姓女子,今年1月6日晚间7时许,在桃园区成功路向张姓男子自称是某直播主,以借用行动电话按爱心冲人气且无须支付费用为由,商借张男手机,吴女取得手机后利用小额付费功能,连续3次购买直播点数,诈得约新台币7500元。
同年5月3日凌晨3时许,吴女在龟山区万寿路某超商内,向冯姓男子以相同手法骗取其手机后,佯称上厕所,利用小额付费方式购买价值约5000元的直播平台点数得手;5月30日凌晨1时许,吴女在龟山区中兴路某超商内向吴姓男子,用相同手法借手机购买直播点数约500元得逞。
检警查出,3名男子事后收到手机帐单才知道被吴女诈骗而提告,无女在侦讯时坦承犯行,利用他人手机购买直播平台的点数进入自己帐户,3名受害男子也提出手机门号小额付费纪录,检方侦结将吴女依诈欺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我该答应女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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