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免强制执行从百万缩至20万内 金管会彭金隆:月底前送行政院

▲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图/巫彩莲摄)

法院及债权人反弹声浪大,保单强制执行修法大转弯,先前金管会打算提出修法,债务人的所有寿险合并后保额不到100万元的保单,可豁免强制执行,今(24)日立委关心立法进度,彭金隆回应,保单不可强制执行额度是连结行政执行法最低生活津贴与需求的几个月的标准,金额大约是10到20万元之间。

立委王鸿薇指出,保单被强制执行,已经使很多保户的权益受损,金管会说要拚这个会期通过修法,有很多保户关心进度,到现在仍有很多民众陈情,目前修法公告进度?

先前,保险局所提出的保险法修正案8大类保单类型,包括:产险、健康险、一年期寿险、小额终老险、被保险人合并后保额不到100万元寿险、已在给付年金的年金险、单笔解约金不超过10万元的寿险等,禁止做扣押或强制执行标的。

彭金隆回应,修法方向有所调整,原因在于预告期间很多意见,大法庭关心的是寿险,不含健康及伤害险;另外,年金险则和储蓄险很像,如果规定达到一定金额以上才能成为强制执行对象,也会引起很多债权人认为债权不保,因此,现在最新的修法规画,已不是直接把豁免强制执行的上限订在100万元,而是直接去连结行政执行法「最低生活津贴」作为标准,保单解约金额若在金额在10万至20万元之间的,希望10月底前送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