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被嫌太老又碎念 男恼怒霸王硬上弓少女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33岁廖姓男子交友网站认识16岁女网友,两人交往同居3个月,少女回家不久提分手。两人谈判时,少女指两人年龄差距大、又嫌他爱碎念廖男极力挽回不成,竟强制性侵少女,事后,还传「我强上了她,快点告我吧」等简讯给少女家人事情曝光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廖3年4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男在去年1月间在交友网站认识16岁少女后,两人就交往,童年2月间就在廖男租屋处同居,少女在5月间搬回家住,不久,即向廖男提出分手。廖男约她到租屋处谈判,极力挽回。

少女指称,两人年龄差距大、又嫌他爱碎念;廖男无法接受,质疑少女「别人就祖孙恋」,为何她不能接受,并强制将少女压制在床,不理会她哭泣拒绝、推打,强制性侵得逞。事后,廖男联络与少女父亲同居的阿姨来载她回家,少女不敢提起被性一事

男子为挽回女友,竟强制性侵,台中地院判刑3年4月。(陈淑芬摄)

廖男多次传简讯给少女阿姨,希望能帮忙化解求和,少女阿姨以为只是像以往两人只要吵架,廖男就找她谈、传简讯给她求助。但是,廖男在同年7月间却2度传来简讯,写着「我没让她幸福,我强上了她,想挽回」、「我强上她了,快点告我吧!」等语,少女阿姨将简讯提供给社工看,并向少女确认,少女才说出实情

廖男否认性侵,指称两人谈判当天并未发生性关系,虽有谈分手的事,但并未真正分手,仍保持联系。他传简讯给少女父亲的同居阿姨,是因她对两人分手置之不理,为激怒她才会传那些简讯。

法官认为,少女遭性侵后并未揭露,可见隐忍无意提告,自然没有理由构陷廖男,且廖男传简讯给少女家人,要求帮忙挽回,足见与少女感情并未好转,廖男辩称传简讯内容是为了激怒少女家人,有违常理而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