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抢快硬切!职业驾驶超车切回去再急煞 吓到翻覆后悔了
34岁的蔡姓男子去年9月14日在莫兰蒂台风过境时开车上高速公路,恰巧遇到驾驶小货车的陈姓男子抢快硬切,他不满对方随便「插队」,先是加速超车再急切回车前报复,最后来个急煞回敬,没想到对方竟然吓到翻车;眼见闯出大祸,他立即从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并一路直奔到警局自首,日前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
蔡男2016年9月14日下午3点多冒着台风来袭的危险开车上高速公路,由基隆南下行经大业隧道时,驾驶小货车的陈男原本行驶于外侧车道,因为发现前方有另一辆小货车车速过慢,于是打方向灯左切进内侧车道,并超越到他的车前,让他心生不满,不但连续按喇叭还闪大灯表达内心的不爽。
▲蔡男只是不满陈男抢快切入车道,竟反过来超车再急煞「报复」。(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为了再给陈男一点颜色瞧瞧,蔡男立即加速超车并向右变换车道,接着再切回内侧车道挡在陈的前方,同时紧急煞车想吓唬对方。陈男被吓得措手不及,加上内侧车道没有办法向左闪避,他急得将方向盘向右打想闪过蔡男的车,结果反而擦撞到车尾,整辆车瞬间失控打滑,最后以「四轮朝天」的模样翻覆在中央分隔岛的草地上,后保险杆、右侧后照镜都被撞到喷飞,左车头、左前轮上方及右后轮上方的板金也凹陷。
幸好这起车祸并没有波及其他用路人,陈男事后自行从翻覆的车内爬出求救,目击整起事件发生过程的热心驾驶也帮忙打电话报警。而肇事的蔡男惊觉闯祸,马上从八堵交流道(约南向0.8公里处)下高速公路,事后越开越良心不安,于是自己跑到国道公路警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队汐止分队报案自首。
蔡男一开始声称自己是职业驾驶,当下只是想出气没有要害陈男翻车的意思,一审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二审他全盘改口并认罪,同时也和陈男以15万元和解。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蔡男自己以开车送货为业,应该知道危险驾驶的后果,但考量到他事后与当事人和解也获得原谅,显然已有悔意,经过这次教训应该没有再犯之虞,因此改判刑8个月,缓刑2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