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硬切害公车急刹乘客摔破头 女驾驶掰「司机好凶」吓到肇逃
关姓女子去年1月11日上午7时许开车违规,导致公车司机刚起步就得紧急刹车,陈姓乘客不慎撞到投币箱,导致脸部受伤,她却直接肇逃,事后挨罚6000元、吊销驾照3年,还提告反咬公车司机口气不好,让她感到很害怕才会离开现场。不过,基隆地院法官认定关女肇逃是事实,最后裁定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陈姓乘客在公车上跌倒,脸上撞出7公分的伤口。(示意图/记者姜国辉摄,与本案无关)
关女在判决书中主张,当时她开车准备送孩子去幼儿园上课,原本是跟在公车后面,行经百福社区附近时看到公车有乘客在上下车,没有细想就超车往前,接着发现公车右前侧有一个较宽的停车位,于是打双黄灯示意紧急停车,「事故发生当下两车并无碰撞,况且苏姓司机态度较为激动、不友善,我车上还有孩子,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指害乘客受伤),当下深感害怕才会离开。」
关女强调,后来收到罚单才知道这起事件被警方认定是肇事逃逸,不仅挨罚6000元,还要吊销驾照且3年内不得考领,因为住处位于基隆的山区,每天都要开车载孩子到台北市上课,如果没办法开车会很不便,民事部分也已经与受伤的陈姓乘客达成和解,希望法官能网开一面,不要吊销她的驾照。
▲关女声称每天都得开车到台北市接送小孩上下课。(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基隆地院法官调阅事发路段的监视器画面,发现关女的确是逆向跨越车道超车,再往右偏驶至公车的前方,然后转往车道外的路边临时停车,导致公车一起步就要紧急刹车,双方之间的车距小于一辆小客车的距离,可见陈姓乘客因为碰撞所受到的伤害,与她开车违规有关。
至于肇逃一事,由于关女在庭上自称,「公车司机的口气不好,不知道他讲的是否真实,情急之下我就离去了」。法官认为,这等同于她自认在上述时间、地点有肇逃的违规行为,纵使已经达成和解,也履行民事赔偿,但这部分与肇逃事实无关,因此难以采信,最后裁定驳回告诉,维持原处分,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