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茶室案酿2死 大食代承保新安东京声明:食品中毒就赔

宝林茶室位于远百信义A13、大食代广场。(图/资料照片)

宝林茶室食安事件已酿2人死亡、多名消费者重症救治,宝林茶室公共意外责任险及产品责任险恐因未续保而失效,但「远百信义A13」是向国泰世纪产险投保商业综合责任险,「大食代广场」商业综合责任险及公共意外责任险则由新安东京产险承保。新安东京产险今(29)日晚间则发出声明表示,倘若确认为食品中毒,应由「大食代」负赔偿责任,且无保单不保事项或除外责任时,该公司当于保险金额范围内依约定代为履行赔偿之责。

至于「远百信义A13」向国泰世纪产险投保商业综合责任险部分,台北市政府今日下午2时举办跨局处记者会,台北市长蒋万安表示,确认本次的宝林事件,符合承保远百的国泰产险保单理赔范围之内。

新安东京海上产险声明全文如下:

一、有关「宝林茶室」素食餐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本公司深感遗憾,惟需特别澄清,本公司并未直接与「宝林茶室」素食餐厅有保险契约之关系存在,合先叙明。

二、本公司之保险责任系基于「台湾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保之「公共意外责任保险(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条款)」,该承保范围系「被保险人:台湾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于保险契约载明之经营业务处内或外烩处所供应之食品(不含外茶、外卖食品),致第三人因食品中毒而致生体伤、死亡时,依法应由「台湾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本公司就超过自负额部分之损失,于保险金额范围内依约定对体伤或死亡之第三人代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之责。

三、本次疑似中毒事件系发生于「台湾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附加食品中毒附加条款)」之保险有效期间内,倘若嗣后行政卫生机关之检验结果确认为食品中毒相关因素而引起,依法应由「台湾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负赔偿责任时,若无保单不保事项或除外责任时,本公司当于保险金额范围内依约定代为履行赔偿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