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季来临 顶客族、海外工作者5大关键一次看
●今年免税额、标准扣除额变化?年所得免税门槛?
财政部指出,一般个人免税额为新台币8万8000元,综所税标准扣除额为12万元,薪资所得扣除额20万元,加总为40万8000万元。
因此单身者去年年收在40万8000元以下,今年可以免缴综所税。由此而推,双薪配偶「顶客族」合计年收81万6000元以下,今年得免缴综所税。
若为双薪四口之家且包含两名5岁以下子女,免税额为35万2000元,标准扣除额为24万元,薪资所得扣除额40万元,两名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24万元,加总合计年收在123万2000元以下,可免缴综所税。
●免税小确幸,今年基本生活费从18.2万元调升至19.2万元。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保障国家不可对民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课税,标准为依照主计总处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计算。主计总处去年公布2020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32万元。
财政部配合调整基本生活费1万元至19万2000元,创历年最大调幅,并于今年报税适用。
安永执业会计师杨建华表示,当家户中所有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合计数,即「申报户人数乘以19.2万元」,高于「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以及储蓄投资、幼儿学前、教育学费、身心障碍、长期照顾等特别扣除额」加总金额,计税时,差额就可自综合所得总额扣除。
举例来说,育有就读大学、高中子女各一名的四口双薪之家,2021年基本生活费合计为76万8000元(19.2万乘以4人),但家户适用的免税额、扣除额合计仅61万7000元;因此计税时,综合所得总额将可多减除15万1000元。
不过,以70岁以下单身族来说,光是免税额8万8000元,加上标准扣除额12万元便已超过基本生活费19万2000元,故不适用基本生活费抵税。
●因疫情无法返台,不确定是否符合「居住者」者,该如何报税?
根据所得税法规定,3种人是属于「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居住者),一旦符合居住者身份就有缴税义务。
一、设有户籍并于课税年度在境内居住合计满31天。
二、设有户籍并于课税年度在境内居住1天以上未满31天,其生活及经济重心在中华民国境内。
三、无户籍、于课税年度内在境内居留合计满183天以上者。
不过考虑到海外工作者碰到疫情无法回台,可能在台湾未满31天,就会衍生报税问题。
安永执业会计师杨建华指出,海外工作者若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台,影响在台居住天数变化,而对「居住者」身分的认定产生疑义,建议沿用以前年度的身分先进行申报;稽征机关查核时,提供相关事证即可,国税局会依个案情形从宽认定属居住者或非居住者。
●家族企业看过来,未上市柜公司股票交易所得今年起需课税。
财政部指出,「所得基本税额条例」(即最低税负制)目的是对因享有租税优惠、只需缴很少税或可完全免税的个人及公司,课征基本税负,促进租税公平。
最低税负制2020年修正后,主要是把未上市、未上柜且未登录兴柜的股票(简称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重新纳入个人课税项目;不过,为避免「殃及无辜」,放宽符合条件的高风险新创公司股票交易可排除适用。
修正新规于去年生效、今年5月申报去年所得时适用;杨建华提醒,民众应记得申报未上市柜股票交易所得,以因免漏报或短报而遭罚。
●房地合一2.0上路,交易预售屋者注意。
实价登录2.0在去年7月上路后,预售屋成交后应即时申报,且买受人不得将预售屋红单(购屋买卖预约单)转售给第三人;同时间上路的房地合一税2.0也明定,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视同房地交易,应按房地合一税2.0规定申报缴税。
也就是说,预售屋交易时间点落在去年6月30日以前,所得计入综合所得额,按照5%至40%累进税率课税、营利事业适用20%税率,今年5月申报。
若是在去年7月1日以后交易,个人在交易日次日30天内申报、营利事业则是落在今年5月申报。至于个人与营利事业适用税率以持有时间计算课税,举例来说,若持有时间2年以内,适用税率45%;超过2年未达5年为35%。(编辑:翟思嘉)111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