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安定基金赢了!国华人寿被当提款机 翁大铭家族判赔13亿确定

▲最高法院判决翁大铭家族须赔偿保险安定基金13亿元。(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华隆集团翁大铭家族经营国华人寿,造成国华人寿严重亏损,保险安定基金向翁大铭家族求偿十多亿元。其中翁大铭过世后改由2子女继承,另外翁大铭的两名弟弟翁有铭、翁德铭,经最高法院审理后,判决众人需负担赔偿,总计需赔偿13亿余元确定。

华隆集团翁家自1990年后,由翁大铭与3名弟弟,翁一铭、翁有铭、翁德铭,分别担任集团旗下的国华人寿,以及华隆集团内其他公司,包含欣华昌公司、嘉新畜产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职务。集团员工平常也以大老板、二老板、三老板以及四老板,来称呼4兄弟。

但集团在4人手中成为禁脔,为了维持公司营运,国华人寿成了公司的提款机。只要其他公司有需求,就随意提出担保品当作抵押,再以不实鉴价报告,或假股票交易价格,指示国华人寿放款。而集团内部也陆续爆发其他弊案,包含洪福证券违约交割案、华纺跳票关厂案等等,检方也在2005年对翁大铭4兄弟提起公诉。但此时翁有铭、翁德铭早已潜逃出境,翁一铭则在2006年过世,翁大铭在2010年间遭判刑2年定谳,之后在2015年间过世。

至于亏损连连的国华人寿,在2009年遭政府接管,2012年由全球人寿公司自保险安定基金标下国华人寿。而保险安定基金也向翁大铭家族,提出求偿诉讼。

二审高等法院在2022年间判决翁大铭的子女须赔偿1亿2778万余元,另外2子女也需与叔叔翁有铭连带赔偿4亿1366万余元;并须与另名叔叔翁德铭连带赔偿7亿5800万余元。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1日驳回上诉确定,总计翁大铭家族须连带赔偿近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