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熊抱昔日女學生還親吻臉頰 大學男教授二審仍判10月
杨姓大学教授前年10月间南下参加学术研讨会,遭曾指导过且已毕业女学生指控,乘机自身后环抱,「我会怕」她吓到不敢动,仍亲吻舔咬其脸颊、耳朵等身体敏感处而提告,一审认杨犯强制猥亵罪处10月,不服上诉,二审认杨虽表达对女方歉意,但未坦认犯行,空言饰卸,驳回上诉。
据调查,该校召开性平会调查杨遭投诉相关案件,已遭校方解聘。杨虽坦承知道女方前有多年同性伴侣,案发日在民宿内有从后方抱住女方,并亲她的脸颊,但否认有何强制猥亵犯行。他表示,对女方动作都是在亲密暧昧状况下,自然而然发生。
辩护人以女方若有违反其意愿,理应在民宿时立刻走掉,女方并无此种反应,且于离开民宿后,仍与杨同逛2间店、由杨载送至火车站,杨当天的行为并没有违反意愿,至多仅是彼此情感关系试探而亲吻女方,杨发现女方紧张僵硬反应时即停止。
台南高分院指出,依杨自承过程,询问女方可否拥抱,实际上女方并未回答应允,且杨于亲吻女方前并未询问女方意愿,同时,2人并非情侣关系,且依2人素来相处经验,杨既知悉女方多年交往对象为同性、对于异性肢体亲密接受度较低,若欲对女方为拥抱、亲吻动作,更应确认其意愿。
杨在根本未获得女方「明确」同意以前即为拥抱、未询问即迳自亲吻,确实是在未获得女方同意状况下为本案行为,杨徒以此为双方暧昧、自然而然互动,据此主张他并未以违反女方意愿拥抱、亲吻,并不足采。
合议庭表示,杨及辩护人称女方在大学性平调查程序已自陈其有向杨表示「可以」等情,但于同日调查时,女方也有称当杨抱上来的时候,「我就说不行,我很害怕」,此部分与女方于侦审中陈述均属一致,且女方关于重要情节部分前后所证一致,并无重大瑕疵可指,若非亲身经历而有受害经验,难有如此明确指诉。
合议庭认为,杨确有在女方背对侧躺时,询问「可以抱你吗」后,未待其回答应允,即从后方两手环抱女方,且不顾女方表示会怕并扭动身体挣扎,仍亲吻舔咬女方脸颊、耳朵、脖子等身体敏感处,以违反其意愿方法为猥亵行为,事证明确。
合议庭指出,杨于原审审理中虽表达对女方歉意,但并未坦认犯行,未有体认其并未尊重被害人身体及性自主决定权,兼衡杨自述智识程度、工作、家庭生活状况等一切情状,量处10月刑,已就量刑审酌因子综合考量,而在法定刑内科处其刑,与罪刑相当原则及比例原则无悖,并无量刑过重不当情事。全案可上诉。
台南高分院认杨姓大学教授违反女方意愿方法为猥亵行为,事证明确,原审认他犯强制猥亵罪处10月,与罪刑相当原则及比例原则无悖,驳回上诉。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