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骚扰!OL想偷录音「却怕违法」 律师提1情况:能当证据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周亭玮/综合报导
一名女职员先前被老板性骚扰,于是想当面质问对方,并在过程中偷偷录下证据;不过,她也怕此举违反《妨害秘密罪》,于是向律师请教。对此,律师蒋子谦拍片解答,而影片引起广大共鸣,钓出一票苦主。
刑案律师蒋子谦先前在IG分享案例,一位女职员被老板伸咸猪手,事后想当面质问对方,并将对话偷偷录下,但她又怕此举有违法疑虑,于是向他请教,而答案是「可以的。」
蒋子谦进一步解释道,「因为老板在讲话时,本来就是讲给小美听的,所以对于小美来说,这段谈话没有所谓的秘密性,老板对这段谈话也没有秘密的期待,因此小美偷偷录音的行为,当然不会有违反《妨害秘密罪》的问题。」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邝郁庭摄)
影片狂吸2.9万赞,不少网友也趁机询问,「如果是在区公所调解,门口有贴不能录音,就不能偷偷录音吗?」「本人学校担任教职,想请问如果学校有清楚表明,禁止录音开会会议内容,但内容可能有损老师权益或自己权益,这种情况下录音自保可以吗?另外如果像学生个案例,如特殊生会议或性平会议等,可以录音吗?」而对于类似的情况,蒋子谦表示,都是可以的。
值得一提的是,所谓的《妨害秘密罪》是无故以录音窃录他人非公开的谈话,若成立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万元以下罚金,而用以录音的工具也会被没收。
.影片由蒋子谦授权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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