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議會調查報告 批柯市府為標而標

北市议会成立北士科调查专案小组,昨出炉的调查报告直指柯市府「为标而标」,民众党议员黄瀞莹强调「招标过程,合法合规,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北士科案由北市议会跨党派成立调查专案小组,历经六次会议,昨天报告定稿,提出八结论、四建议,认定柯市府推动北士科园区一再放宽条件,为标而标,有行政疏失,也请市府以此案建立新合理机制。民众党北市议员黄瀞莹感叹,「我们似乎只剩下政治口水在含沙射影」。

北投士林科技园区T十六、T十七、T十八设定地上权调查专案小组五月成立,调查报告昨最后一次会议定稿,内容包含八点结论将建请送监察院、北检和廉政署,四点建议送市府研议办理。

调查报告指出,市府急于争取招商成绩,二次流标后,在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至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五场重要决策会议中,一再放宽招标条件,且政策决定从地上权招标改为科技园区,T十六需投资计划书,T十七、T十八却不必,有行政缺失;比对新光人寿提供函告发现吴欣盈任职公司副总同时担任民众党立委,身分与北士科招标期间显有冲突,社会观感不佳。

二○一五年市府委托中华经济研究院做出基地开发建议书,建议本园区应采智慧医疗园区使用,二○一八年再委托策威顾问公司规画,柯市府的决策变更却与两单位研究结论不符。

市府已委托顾问公司访问潜在投资厂商,市府却又自行约访厂商,显然功能重叠,也不尊重程序与专业;期间招商顾问公司曾建议三块基地分开招标,市府却迳自决定合并招标,导致招标不如预期,因而多次流标,且执行效益不如预期,市府应该负起全责;本案权利金调整偏低,最大原因是市府要拚招商成绩,不符一般规范。

调查小组也提出四点建议,请台北市府研议办理,除认为市府在地主权益和投资权益间采取的比例,应适当考量地主权益的鉴价方式;也建议市府修正「台北市区段征收土地标售标租及设定地上权办法」,增列保底三成规定;具政策方向的园区应有投资计划书,减少不确定性;评估没有财力开发的得标投资厂商,未来应制定惩罚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