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列管公厕20%不合格 医院不合格率最高

台北市政府于2022年公布「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至今年7月止北市共列管6925座公厕,仍有约20%的列管公厕不合格。(北市环保局提供/丁上程台北传真)

台北市政府于2022年10月公布「台北市公厕环境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至今年7月止北市共列管6925座公厕,必须设置扶手、求救铃、消毒液及卫生纸等设备。不过台北市议员秦慧珠揭露,截至7月底仍有约20%的列管公厕不合格,若于10月前未完成改善,恐将遭北市府开罚。对此环保局说明,只要于10月11日前完备相关设施即可,也会视情况与单位沟通,不会马上开罚。

秦慧珠揭露,根据目前环保局检查之纪录,公厕不合规定的种类第一名竟是「医院」,不合格最多的前三名分别为三军总院、北市荣民总院、新光医院;不合格第二名的是「综合零售卖场」,前三名是统一超商、光华数位新天地、美丽华百乐园。第三名是是「连锁餐饮店」,不合格前三名为麦当劳、摩斯汉堡、吉野家。

秦慧珠说,只要是市府列管之公厕,必须设置下列设施:厕间内应设置卫生纸、扶手、求助铃、贴心设备(马桶坐垫纸或坐垫消毒液)、挂钩或置物架、加盖垃圾桶、便器类型标示、卫生纸是否丢马桶标示等8项;厕间外应设洗手台、镜子、给皂设备、擦手纸(或烘手机)等4项,总共12项设施全部具备,才是合格的公厕。

而台北市所设立的「公厕环境卫生自治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公厕法」,将全市公私部门公厕列管,并统一规定应具备之设备,足堪为全国各县市之楷模,立法用意良善。但根据目前环保局检测6925座公厕的结果,虽然被列为特优级的有4729座,约占68%,不过仍有20%的列管公厕未能完善厕间内外的12项设施。

根据北市公厕自治条例规定,公布施行后给予一年改善期,到今年10月11日尚未改善之公厕,将处以新台币1200元至15000元之罚款,并得按次处罚。秦慧珠也呼吁,市府应在10月到期前强力宣导,并在环保局网站上公布尚未完善公厕设备之单位,强力要求各单位改善。

环保局资源循环管理科长林钰惠解释,20%目前尚未合格的公厕中,多数是因为未加装扶手及求助铃,按照自治条例只要在10月11日前完备相关设施即可,且10月后仍未合格者,环保局也不会立即开罚,而是与单位先行沟通,若有意改善则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林钰惠直言,像是百货公司业者因为要统一设计,所以可能需要整栋一起发包施工,需要比较多的时间,如果有检具相关文件证明,最长宽限期为1年。而罚责部分,除了每个月检查是否环境脏乱,依严重程度开罚1200元到6000元不等外,经多次劝说仍不安装相关设施的单位,则是会开罚2000元到10000元;至于被列管公厕却又拒绝环保局检查者,则会处3000元到15000元不等的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