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支持核食进口」怒告洪秀柱诽谤 黄国昌败诉了
时代力量党主席黄国昌不满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今年4月间指他支持「核食进口」、「毒品除罪化」等语,认为该言论让他的专业形象、人格评论遭到贬低,要求对方道歉未果,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洪秀柱诽谤罪。不过法官审理后,认为洪的言论属于合理评论,且黄为立委,同时为立院第三大党的党主席,应用较宽松标准,来检验被告是否已尽到查证义务,因此判洪秀柱无罪。
洪秀柱今年4月3日在嘉义参加活动时,接受媒体访问指出「地方民众对于黄国昌支持核食进口、支持毒品除罪化,还有配合民进党诸多违法乱纪的言行,当然引起民众的痛恨、不满,因为他很多地方都在制造社会的对立……」等言论,黄国昌不满被抹黑,当天在脸书要求对方在48小时内道歉未果,认为洪的言论造成他的专业形象、人格评价遭贬低,黄国昌同月6日就到法院递状提告。
判决指出,黄国昌为立法委员,同时为立法院第三大政党的党主席,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且又是自愿参选成为公众人物,比一般人更容易使用媒体来澄清不实的指控,自然应该对于监督他的言论,有较高度的容忍义务。再者,自诉人是否支持日本核灾食品进口,跟全体国民的食品安全有很大的关系,也应该尽早确定自诉人的立场,来落实公共监督,因此被告的言论有高度的公益性与时效性。综上所述,自诉人应用较宽松标准,来检验被告是否已尽到查证义务。
另外,法官认为,从立法院的议事录得知,关于「是否进口福岛等5县市的食品」议题,时代力量党团提案的内容是「在经过一定的检验、调查程序,并经过立法院同意后,可以开放进口」,然而自诉人跟时代力量党团从来没有提出或者赞成「禁止福岛等5县市食品进口」议案,对于国民党「必须先跟日本达成司法互助协议才能进口」的议案,态度也是前后不一,因此确实会让被告有相当理由相信自诉人是支持日本核灾食品进口的立场,被告已经尽查证义务,并没有刻意虚构事实,至于「违法乱纪」、「制造对立」则属合理评论,因此判洪秀柱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