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除罪2次民调 法务部:7成以上民众持保留态度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法务部通奸罪存废问题在102年4月、5月分别委托专业民意调查机构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反对废除通奸罪比例分别为第1次民调82.2%,第2次民调77.3%,这代表多数民众仍对通奸除罪化持保留态度

▼通奸除罪化法务部长曾勇夫曾表示不预设立场,2次民调则显示有7成以上民持保留态度。(图/资料照片)

法务部表示,近年来刑法通奸罪存废问题引发广泛讨论,是否以刑罚制裁婚姻性行为,各国立法例并不相同,赞成或反对除罪者亦各有其论述之依据。有鉴于刑法通奸罪规定有无维持之必要,涉及国民法感情及对于善良风俗伦理秩序评价,所以,法务部在102年4月委托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82.2%的民众不赞成废除通奸罪,只有16.8%民众赞成废除通奸罪的规定。

法务部指出,这次调查结果经媒体批露后,部分学者民间团体认为调查题目未提供充足之资讯使受访者了解目前民法对于通奸行为之相关规定,易使民众误认为刑法通奸罪系维系家庭制度之唯一方式,且未规划通奸罪除罪之配套措施,以了解民众对于通奸罪除罪之接受度。

为符合民意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公信力,以作为修法评估之重要参考,法务部乃在102年5月再委托民意调查,参考各界对于4月民意调查题目的见,先使民众了解目前刑法、民法对于通奸行为之相关规定,再就赞成及反对通奸除罪之主要理由询问民众接受度,并纳入性别平等原则国际修法趋势之问题,且就通奸行为民事责任可能之修正方向(包含增订定额损害赔偿以解决不容易证明损害金额之问题、增订得请求通奸者及相奸者道歉之规定)询问民众对于废除通奸罪之看法。

调查结果显示,77.3%民众不赞成废除通奸罪,即使在民法修正而有配套措施情形下,仍有将近7成民众反对废除通奸罪规定。

法务部强调,为广纳社会各界意见,以作为是否修法之决策参考,法务部将再举办公听会,广纳各界意见,寻求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