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外遇母分产 子「代保管」4千万家产不还:恪守承诺
▲儿子曾写信给爸爸表示,希望你尽快看清,别再沉沦。(示意图/达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方姓男子因妻子外遇深受打击、决定离婚,为不让配偶分得财产,听从儿子的建议把近4千万元的存款及房产转到其名下;不过儿子事后却不还钱,还写信表示「要恪守承诺」。法官认为,根据信件内容可得知是「代为保管」而非赠与,判决儿子须还钱。
判决书指出,方男104年11月发现妻子外遇,提出离婚却不想让配偶分得半毛钱,听从儿子的建议将财产暂时登记其名下,共转移2千6百万元和2块前镇区土地及1间镇中路上房产。不过离婚后儿子却拒绝返还且避不见面。
儿子解释,当初母亲不断向父亲要钱,并要求把祖厝、全家便利超商的土地移转登记给她,深感有异后才搜证、察觉外遇行为,而且「爸爸还说就算反悔,我也不可以答应」。
方男离婚后不久又与妻子商谈复合,儿子不满并写信,「爸爸:从你交给我这些东西后,我就已预料你会翻脸。当初你特别交代就算开口也千万别拿出来,我要恪守答应你的承诺。你内心很清楚,没有这些钱妈不会和你在一起,如果我800万拿出来绝对还有下次,最后当你没钱她也会离你而去,希望你尽快看清,别再沉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