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禁烟法案未过 留言骂金溥聪遭判诽谤罪
台北地方法院。(本报系资料照)
王姓男子不满禁烟法案未立法通过,竟在新闻网站留言指前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是「金狗男宠」,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金要求王在留言下方道歉,或提出书面道歉函就撤告,但王不肯,法官依诽谤罪判他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4万元。
检方起诉王姓男子,去年6月连续两天在新北市泰山区住处,上YAHOO奇摩新闻网站,以帐号名称「杀光烧金鬼奴和狗烟奴」登录,留言诽谤金溥聪。去年6月19日,王在「民众控跳蚤市场疑卖私烟试抽1根3元」新闻下方留言说,「烟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聪金狗男宠,金狗一个电话撤环保署开骑走禁烟法案,虽然现在得报应心肌梗塞,但还没死,一定帮烟奴当靠山,把烟吐进金狗辟眼,金狗就high了」。
隔天王又在「车祸变『火球』夫妻受困尖叫惨烧死」新闻下方,留言「金溥聪金狗男宠收烟商数亿贿赂,一通电话撤开骑走禁烟法案,歹浣螂天天被烟喷,一年100亿个烟屁股到处乱丢,马烟九还包庇,这两支肛交狗杂祸害歹浣有够gb会分尸,会吃人应该烧死」。
北院审理,王否认犯罪,辩称为了公益,怪罪金溥聪把台湾弄得比菲律宾还不如,法官认为,王对金溥聪辱称「金狗男宠」、「金狗」、「得报应心肌梗塞」、「金狗辟眼」、「肛交狗杂祸害」足以贬损金的名誉,王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依加重诽谤罪判王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