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前夫与婆婆讥「不会生」她怒告诽谤获同情但仍判无罪

女遭前夫婆婆讥「不会生,她怒告诽谤获法官同情但仍判无罪。(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离婚妇女,向前夫协商债务时,遭到另结新欢的前夫、以及前婆婆,在家门彩券行,向外人宣扬她「不会生」,让她心灵受创,对前夫母子提告诽谤,但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前夫母子将生育子女枷锁全然加诸在女方身上,伤害她的情感,行为相当不厚道,但基于现代社会价值改变,舞法生育之事仍难认定会贬损个人价值,因此判决母子无罪。

根据判决书记载,女方与前夫结婚多年,但两人未生育子女且均属不易受孕成功族群双方已离婚。女方于108年2月21日下午5 时30分许,前往找前夫协商债务,但前夫却在住处屋外对邻居飙骂女方「她不孕(台语)」等语;而前婆婆也在108 年3月27日晚上8时30分许,在儿子开设彩券行内,同样飙骂前媳妇「她不孕(台语)」

女方认为自己没生小孩是很大的伤痛,前夫及前婆婆竟然还在众人面前拿此事说嘴,气得向法院提告诽谤。在审理时,前夫坚称:当时所以会骂陈

前妻不会生,是因为她不断质问为何要离婚,他才被动回称是「不会生」。而前婆婆也强调,是前媳妇指控儿子骗她离婚,自己为了平反不实指控,才会说是因「不会生」。

桥头地方法院审理时认为,然我国现代社会已普遍接受,女性拥自主选择是否生儿育女权利,女性之价值并非依附于家庭,更非系于是否能够生育子女,是以他人无从生育之言词嘲讽、指摘他人,依现代社会客观上价值,应不致造成他人社会评价之贬损,亦不致产生人格声誉之损害。

因此法官认定,前夫母子前婆婆,本来就知道女方对生育子女之事,几经尝试仍没结果,当时又听闻前夫又与信任妻子育有1儿,已属沉重打击,当时听到「不会生」等刻薄、道德上有问题之言词,将生育子女之枷锁全然加诸在女方身上,无疑是再次刺痛她,伤及告诉人之情感,被告2 人之行为固然不厚道,依现代社会价值,并未有贬抑之意,因此判决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