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会才被电爆!绿党议员余筱菁 诽谤同僚判有罪

新竹绿党议员余筱菁2019年曾诬蔑同僚被告并被判决有罪。(图/报系资料照)

新竹县绿党县议员余筱菁今天(28日)上午在立法院记者会,称有民众喝了水神消毒液自称身体不适,但却因拿不出证据当场遭出席的媒体官员吐槽,结果余筱菁「见笑转生气」,记者会就草草结束,而她于2019年5月在她的脸书粉丝专页贴出一张空荡荡的议场照片,并旁加注「协寻启示,找一下竹东选的议员在哪里?」遭暗指不适任的国民党县议员上官秋燕不满名誉受损,直接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出诽谤自诉,案经新竹地院审理法官认定余筱菁涉犯散布文字图画诽谤罪处罚金3万元,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判决书指出,余筱菁于2019年5月8日在粉丝专贴照片和文章称「一年仅两次的定期会,都可只用书面报告就结束,实在太不尊重投票给您的议员」等内容,再三强调「这之中还有要选立委的人!」并在议员质询顺序表标示林思铭、上官秋燕及郭远彰3位国民党议员的质询时间,但余女不知道上官秋燕已和议员范日富调换质询时间。

事后,林思铭批余筱菁的贴文误导大家以为他放弃质询,而上官秋燕则认为余女在脸书贴文「协寻启事」事先未求证,以不实事实抹灭她,要求道歉,由于余未予理会,上官秋燕因此提出自诉案。

法院审理此案时,余筱菁辩称贴文是质疑议员采取「书面质询」并非有效监督方式,非针对特定议员。但法官认为余女所发表的言论针对性,所辩不足为采。此外,余女的脸书贴文,主观上具有诽谤之不确定故意,有严重误导观看者以为当日质询的议员均未参与质询暨放弃质询之嫌,认余加重诽谤之犯行堪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