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料苛刻员工「扣薪1万2」 知名连锁排骨饭店怒告诽谤...法官判无罪

郭姓网友上网爆料知名连锁排骨台南南区金华店,违反《劳基法苛扣员工情事,引起店家公司不满控告加重诽谤,台南地院认为郭男陈述内容并非空穴来风且可受公评,判决无罪。(图/记者林悦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1名郭姓网友在脸书社群爆料,知名连锁排骨饭台南南区金华店,违反《劳基法》苛扣员工薪水,员工工作遭烫伤请假7天,竟遭扣薪1万2千元,迟未送件申请公伤劳保给付,郭男被该排骨饭公司控告加重诽谤,台南地院认店家确有违反《劳基法》被罚共9万元,郭男陈述并非空穴来风且可受公评,判决无罪,可上诉。

该知名排骨饭台南金华店,2018年10月23日16时27分许,郭姓网友以手机上网登入脸书社团「台南诸事会社之台南大小事(民主自由言论版)」,po网爆料其李姓女友人在排骨饭金华店上班,加班没有加班费因公受伤休息公司不帮请领劳保,劳保都是低薪高报,李被油烫伤不能上班休息7天,竟遭扣薪1万2千元,申请劳工调解,对方想要私下了结,员工不愿意还威胁解雇调地,并批「我们台南人给排骨饭赚钱,这些主管还这么欺压我们台南人。」PO文引起店家公司不满,认为毁损商誉,对发文的郭男提出加重诽谤罪告诉。

台南地院法官审理时,郭男坦承发文,但惟坚决否认有何加重诽谤之犯行,郭男说是依据李女说的内容,善意发表李女所陈述之困境基层劳工的无奈才张贴上开文章,他只是做事实陈述及善意表达意见等语。李女也出庭做证表示,她因公受伤期间,郭男陪她就医与劳资调解,所有申请劳保给付、被扣薪、有无加班费、公司主管表示如果不撤销劳工调解,可能会遭受解雇或外调左营,她都有告诉郭男。

法官调取该排骨饭休假规定,据规定「若请病假(需附相关证明文件)当月未排班天数可达8天,第9天起即算旷职扣除全薪日薪。」显见该店的请假扣薪规定确实有过于严苛及不近人情之处。

法官认为被告所发表张贴文章,在客观上虽不能证明其文字之内容全然为真实,但依所提之各项证据资料,综合调查判断后,认为被告「主观上」已确属有相当之理由确信其为真实,亦即被告所指摘者,并非属凭空捏造或空穴来风,欠缺诽谤罪之故意,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检察官之举证,亦无从证明被告已达「实质真正恶意」,所述于可受公评之事,以善意发表言论之「合理适当评论原则」之范畴,判被告郭男无罪。

台南市劳工局王鑫基表示,该局在2018年10月12日受理李姓劳工针对职灾理赔及扣款部分提出劳资争议调解申请,派员前往稽查金华店。经稽查结果业者违反《劳基法》部分有迟到早退161分钟,应扣250元却扣款420元,违反《劳基法》笫22条规定。加班费未将绩效考核项目2029元列入计算,违《劳基法》第24条。另烫伤不能工作请7天假扣薪12000元,违反《劳基法》第59条未给付原领工资,分别各处罚锾2万元、5万元、2万元,合计罚锾9万元,并限期改善相关缺失。2018年10月25下午3时半召开劳资争议调解会议,资方于会中说明关于劳保局的理赔有2笔已提出申请,至于扣款部分因台南店的人员未将劳方诊断书交回公司,造成2018年9月5日至9月11日共7天扣款12000元,公司将会先垫款给劳工。劳资双方在调解会中达成协议,资方同意劳方请求,并同10月份薪资将在11月7日发给劳工,双方合意于107年10月31日终止契约,劳资争议圆满落幕。劳工局强调事后多次前往店家稽查,未再发现违反劳基法情事。

「即日起,我退出老化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