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称知名香葱菜脯配原创 负责人怒告网友诽谤

女儿辣椒酱制造商杨姓女子被指香葱菜脯原创,控告骆女谢女妨害名誉士林地检署认为杨女确实曾向骆女学习,认为言论纵令人不快,仍属可受公评范畴,予以不起诉。(报系资料照/李文正台北传真)

北市骆姓、谢姓女子在脸书贴文,指称「大女儿辣椒酱,香葱菜脯非原创,抄袭别人实在很可耻......」遭家兴盛公司杨姓负责人控告妨害名誉,士林地检署侦结,以杨确实在2017年12月晚间到谢女住处向骆学习辣菜脯酱制作过程,纵骆2人言论不理性,并非出于虚伪捏造,对2人予以不起诉。

杨女以「大女儿」为注册商标,在网路上贩售辣椒酱、小鱼干酱、菜脯酱等商品。骆女前年12月底,在脸书以及「耕禾家传极选好食」脸书粉丝页,贴文指称看到自称原创的「大女儿辣椒酱」,香葱菜脯并非原创「她抄袭我的祖传食谱,已经去原创意义,以低廉食材扣除代工厂费用,应该猜测30-40元成本,却卖300元,请将抄袭我的香葱菜脯下架,既往不咎,(欢迎八卦周刊私讯,我有惊人大内幕)」。另外,谢女则贴文「抵制大女儿严选伴手礼之香葱菜脯」。

杨女认为,脸书贴文足以毁损家兴盛公司商誉以及她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控告公然侮辱、加重诽谤罪

但骆女则否认犯行,辩称前年2月底,曾到谢女住处,教授香葱菜脯作法,杨女当时以笔记抄写配方原料厂商等资料,「我当时有告知配方是外婆留下,不能从事营利行为,过了半个月,就在网路上看到杨贩售香葱菜脯,杨却说并非当初所教授的作法,才因此贴文陈述事实经过」。

检察官调查杨曾传讯给骆「口味部分我是用自己的辣椒酱配方当底在调整的,味道不会跟你的萝卜干一样,没有偷走你们配方,不用担心」、「谢谢你那时候的帮忙」、「没有猪油」、「有再加其他调味」。

但骆女依香葱菜脯外包装,里面含有油葱酥、还有她认为影响味道最重要的猪油,与当初传授香葱菜脯成分一致,因而质疑杨女涉及抄袭。

起诉书指出,骆、谢2人是提醒网友自行判断商品的原创性,基于个人经历评论,纵使夹杂「可耻」、「劣根个性」、「肮脏」等字眼,令人感到不快或不满,但多属陈述事实的范畴,衡以消费大众利益,属于可受公评之事,因而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