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贫偷2颗茶叶蛋「轻」判3月 法官也怒了:苛刻!可宣告免刑

高雄商女员工偷吃2颗茶叶蛋被判刑3月,台北法官骂判决「苛刻!」(示意图资料照,与本案无关/记者彭怀玉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高雄方姓女子在超商工作时,连续2次偷拿店内贩售茶叶蛋,并躲在柜台内偷吃,法官审理考量方女家境贫寒、领有重大伤病卡,判处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判决连日在网路引发议论雄院新闻稿澄清「已是最低刑度」,让其他法官看不下去,批高雄法官「太过苛刻!本件其实是可以做免刑宣告。」

高雄地院判决指出,方姓女子是在2018年7月间,偷吃2颗茶叶蛋价值共18元,行为确实触法,但方女无前科纪录,加上家境贫寒及领有重大伤病卡,考量「情轻法重」,于是引用《刑法》第59条,把刑度从法定最轻的6个月,减轻到2罪共执行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

不少网友质疑判刑过重,清贫人家偷吃2颗茶叶蛋,代价竟高达9万元,高雄地院特别在16日发澄清稿表示,「已经是法律允许法官判处的最轻法定刑度,如果再低于此一刑度,就是违法判决。」

对此,北部1名法官举1件胡姓男子被控偷走卖场6千多元商品案为例,该案法官林孟皇考量胡长年罹患恐慌症等精神疾病过度司法程序刑罚介入,对他而言无异于是将其推入深渊,对于社会亦属危害,因此认定胡涉窃盗,但只有减刑也太重,依《刑法》第61条第2 款规定,免除其刑。该法官因此批高雄法官判决方女偷茶叶蛋案「太过苛刻!本件其实是可以做免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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