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金溥聪是「男妓」 冯光远善意评论获判无罪

▲▼作家冯光远去年在脸书贴文总统资政金溥聪是「男妓」挨告,6日获判无罪,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知名作家冯光远4年前曾公开批评,总统府资政金溥聪与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挨告,去年2月获判无罪后,再度于脸书贴文讽金是「男妓」、「烂咖」等,因此金溥聪再告冯加重诽谤、公然侮辱等罪。但是,法官6日认为,冯的言论出于善意,因此宣判无罪,可上诉。

冯光远在开庭时表示,他首次遭金溥聪控告获判无罪后,再度发表的「今天自己对号入座,是否为法院认证的男妓呢?」等言论,皆只是针对判决的陈述,至于批金是「混蛋、烂咖及下流胚」等语,只是用愤怒的语言来表达马英九、金溥聪2人破坏国家体制,也许言词不堪,却无公然侮辱犯意。

据了解,金溥聪4年前因为冯光远指他与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一状告上法院,但是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判冯光远无罪。未料,冯在去年3月间,又在脸书上以「男妓」、「混蛋」等语讽刺金溥聪,再度挨告。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今天认为,金溥聪曾任国内政府政党多项重要职务,属于公众人物,且冯光远的发言是对国家政治有重大影响事件加以评论,而非针对金溥聪人格的谩骂,虽然用字遣词不雅,但出于善意属合理评论,因此认为不构成公然侮辱罪嫌,判决冯光远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