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前女友对外说他「坏」 寄不雅照恐吓至少赔5万

邱男不满前女友对外说他「坏」,寄不雅照恐吓至少赔5万元,法官依恐吓取财未遂判4月。(资料照片)

42岁邱男不满刘姓前女友在外言论损他名誉,传讯恐吓要提告,传送她自慰影像,威胁私下和解至少要5万元,否则公布影片,并挑衅问「要我放哪一个?」,刘女心生恐惧报警。邱男到案辩称,不满刘在外说他坏话,只是泄愤及弥补损失。台中地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邱男不满刘女在外说他「很坏」,损及他名誉,2021年9月19日晚间以通讯软体Line传给刘女:「那我就公布影片」、「我就是坏,我坏到骨子里了」等语,然后,再传刘自慰影像给她,挑衅询问:「要我放那一个?」、「妳已经破坏到我名誉了,我准备提告,还是妳要私下和解赔偿」,「我的要求最低5万」。

刘女担心不付钱赔偿,对方会将影像照片外流报复,心生畏惧向警方报案。

邱男到案辩称,照片是刘女自己传给他的,他威胁散布照片是因刘在外说他坏话,他心生不满,寄不雅影像等是为泄愤及弥补损失,通知她准备提告,至于赔多少要等法院判决,他要上班、没时间,尚未提告或声请调解。

法官认定,邱男若只是要告知准备提告,不需寄自慰影像,且事后,也未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不采信邱男说法,审酌他向刘女恐吓取财,不理性解决纠纷,造成刘恐惧不安,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