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女友分手 醋男犯杀人罪提「受刑人歌唱奖状」求情

陈姓男子杀人罪竟提受刑人歌唱奖状求减刑,高院不采,维持原刑度。(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陈柏宏,不满女友重回前男友怀抱,前年底开车尾随2人机车,并趁2人停等红灯时,自后方追撞机车。陈男下车朝倒在地上的前男友开枪,击伤对方腰部后逃逸。一审将陈男判刑6年6月、并科罚金5万元。案经上诉,陈男提出「受刑人歌唱比赛团体赛最佳默契奖奖状」,请求二审减刑,但二审仍维持一样刑度。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柏宏(30岁)不满江姓女友分手一个月后,就与张姓旧爱复合,2人还在芦洲光华街共筑爱巢,于是在2016年底,先以3万元购买一把改造枪枝及1颗子弹。陈男于12月31日一早开车前去江女住家附近等候,看见2人骑机车出现,陈男随即驾车尾随,趁2人等红灯时,自后方冲撞机车,张、江当场人车倒地

陈男持手枪下车,这时倒地的张男正好上前关心江女,陈男醋味喷发,对张男后腰开了1枪,随即开车逃逸。所幸子弹卡在张男脊椎,送医急救后捡回一命。陈男躲了3天后,自行投案检方依杀人、枪砲等罪,对他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陈男否认具有杀人犯意,辩称当天他无意在路上遇到前女友与张男;拿枪出来只是想吓吓2人,但枪却「不小心」走火,强调无杀人犯意,事后枪被他丢了。一审法院不采信,依照「杀人」、枪砲等罪,将他判刑6年6月、并科罚金5万元。

案经上诉,陈男仍否认犯案,他还谎称自己有慈善、捐款纪录,但却提不出任何证据,最后提出一张「受刑人歌唱比赛团体赛最佳默契奖奖状」,说自己犯后已经知道改过向善,请求减刑。二审高等法院于19日宣判,高院认为他素行不良,不知谨守法度,大庭广众之间,公然开枪,又变装逃亡,弃置枪枝,致警方搜枪无着,阻扰警方后续办案,破坏社会治安至巨,恶性非轻。因此仍将他判刑6年6月、并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