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攻防/黃耀輝:中央應還地方10%以上稅款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在争议冲突中完成初审财政收支划分法,台北商业大学财税系教授黄耀辉表示,财划法已经廿五年没有修正,完成初审已是历史性的一大步。他指出,财划法修法的最重要精神,就是导正中央、地方的财政垂直失衡,回归六比四分配的合理水准,可说是「财政的转型正义」。
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系教授刘嘉薇指出,一九九八年精省后,财政税收大半集中于中央,虽然根据宪法的单一制精神,由中央政府主导中央、地方事务的权限分配,不过在税款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的情况下,已经导致地方财政受限,施政难以开展布局、推动特色地方产业。她也认为财政应以六比四分配才适当。
黄耀辉指出,根据主计总处的政府收支净额表,「扣除政府间补助等重复收支数」后,中央净收入占比由废省前的不到六成,暴增至百分之七十三以上,持续了廿六年,中央增加的总收入约七十兆元,来自地方多收的税款估计达十兆;中央既集权又集钱,应该至少还给地方百分之十到十五税款才算符合财政划分的正义,立法院的修法方向掌握到财划法的重点精神。
黄耀辉说,过去几年税收大量超征,也导致中央出现爱乱花钱的毛病,例如过去八年编列特别预算达二点五七兆元,可说是中央政府的钱愈多,支出愈浮滥,但很多该改革也不改革,反而拨补台电亏损、劳保缺口,因此财划法回归合理的分配比例,也可限制中央不要乱花钱。
黄耀辉质疑,财政部面对财划法的立场就是「中央一毛不拔,放任地方互打」。但他认为,地方政府之间如何分配是小事,大家若财政都改善了,就不会再多争执。因此仍应聚焦「重塑中央、地方的垂直分配」,其次才是地方政府之间的水平分配。
财划法修法,蓝营主张应从中央政府多分出约五七七七亿元到地方政府;绿营坚持现行法条是最妥适版本;民众党则折衷要求中央释出二七七五亿。黄耀辉指出,中央再怎么说也应该拿出百分之十、约三六○○亿元,应是分配地方的基本水准。他强调,蓝白两党虽然主张不同,但在野阵营仍应争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