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日本 台灣需要新核能政策
日前和硕童子贤董座表示,不要把核能妖魔化,不倚赖核电减少排碳,地球二○五○年无法达到净零碳排,所以他主张核二、三厂延役,核一、四厂铲平,并引进芬兰OL3新型核电厂,可为台湾带来百分之卅至卅二的核能发电,平均电价马上会下滑约百分之卅。不过,这些谈话引发争议,反核团体不认同,仍坚持二○二五非核家园,无视台湾缺电与碳排问题;也有人认为铲平核四厂、引进芬兰OL3新型核电厂是多此一举,重启核四比兴建新型核电厂要简单快速。
个人认为,童董事长所谓保持定量核能来减碳的方向,是能源政策的正确路线,但不同意铲平核四与兴建OL3新型核电厂,因此举会造成台电财务严重负担,不利电价稳定。
其实,目前核一厂设厂最久,可列为优先拆除;核二厂关厂不久,可考虑再延役启用;核三厂目前仍在运作,可重新修法让它继续延役使用;核四厂则应重新安全检查,同时重新制备新燃料棒再启用,等核四厂完全运作稳定,再关核二厂。如果二○四○年或二○五○年台湾绿色电力能占电力结构五成至六成,再考虑核三厂退场。此外,核一厂拆除至少要十年以上,台湾目前无能力,需靠国外技术专家来协助,透过学习再推动核二、核三拆除。
个人的想法,基本上是来自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二○二三年四月发布的「未来核能政策方向与行动指南」,指南内容有六个方向与十六项措施,分别是:一、重新集中本国力量(包括提高自主安全性、与电厂所在地区的共同发展、与各阶层沟通);二、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反应炉(包括运行要有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安全许可、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三、开放建设下一代新型反应炉(包括开放建设方针、事业环境整合的理想状态、研发准备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四、加快后端处理过程(包括推进核燃料回圈利用、废弃反应堆顺利退役、最终处理);五、维持和强化供应链(包括强化国内供应链、积极参与海外专案);六、开展国际合作解决全球问题(通过国际合作促进研发和供应链构建、确保核安全)。
从日本「未来核能政策方向与行动指南」不难发现,日本新核能政策仍以安全为第一,强调电厂在地沟通与共荣,积极发展新型核电厂并做核废料处理与电厂除役,也重视人才培养。这些内容是台湾核能政策所缺乏。
因此个人由衷建议,五二○后新任经济部长能多参考这份文件,积极规画台湾的新核能政策,并调整能源政策,让企业主和民众不再有缺电危机,恢复台湾过去引以为傲的不缺电投资环境,让外资愿意继续到台湾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