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膝下無子望有人照顧以「送房子」交換:3兄妹爭房產,缺少「這1點」一毛都拿不到

姑姑说,以后我们3个小孩谁对她好,她的房子就给谁。 图/freepik

一名女网友在Dcard上发文表示,她是名护理师,没有结婚生子的打算,目前年薪大概90至100万元。而她还有一个哥哥是国中老师、妹妹则是音乐教室的老师,两人也都表明不想结婚生小孩。

原PO表示,爸妈都已经退休,在乡下租房子,因为开销少所以生活还算过得去,但爸妈先前就透露未来不会留任何遗产给他们,因此要他们三兄妹自己努力,而就三人目前的职业来看,薪水都很普通,应该没有办法买房子,但最近妈妈却告诉他们:「姑姑说,以后我们3个小孩谁对她好,她的房子就给谁」。

原PO表示,姑姑的年纪与爸妈差不多,但拥有一栋2,000万左右的房子,最近身体逐渐不好,应该是希望有人能照顾她,但原PO还是觉得心里怪怪的,面对姑姑的时候也很怕对方觉得他们是想要她的房子才对她好,相处下来反而变得不太自然。

原PO表示,说不想要房子肯定是骗人的,但他们平时本来就会帮忙照顾姑姑,如今却因为妈妈的话,让他们开始多想,而她总有种贪图别人房子是不道德感的感觉,同时也不想和自己的兄弟姊妹争夺,整件事情变得很矛盾,她很怕之后大家会因此吵架,也怕姑姑会伤心。

若是照民法上的规定,三人真的能够顺利继承吗?

(一)遗产继承人的法定顺序

按民法第1138条规定:

由此可知,若是按照民法上的法定继承顺序,三兄妹对于姑姑的财产其实是没有继承权的。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父母、兄弟姊妹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那是否有其他方法能够顺利继承呢?

(二)不在继承顺位也可继承

依民法相关规定,遗产继承有它的法定顺位,若是不在顺位上的继承人,是否就完全拿不到了?其实还是有办法的。

一是所有权人「生前赠与」给想给的人;二是「预立遗嘱」来分配遗产的继承人,不过遗嘱也需注意不可侵害有关「特留分」的特别规定。

(三)遗产酌给请求权

依民法第1149条规定:

依此规定请求酌给遗产时,必须是生前受被继承人扶养之人,因继承开始而生活陷于困难者,才可就其扶养之程度等等,来请求酌给遗产。

本文转载自《阿晖律师》,原文为:3兄妹争单身姑姑千万房产 缺少「这1点」一毛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