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痛存退休金》缴大半辈子劳保 专家警告:这3种人退休恐一毛领不到

退休理财是许多人关注的热门话题。(示意图/shutterstock)

缴了一辈子的劳保,为了就是能在退休生活获得经济上的保障,但桃园一名男子劳保缴了24年,却在55岁前过世,最后劳保年金一毛都领不到震撼外界。财经专家孙庆龙说,虽然桃园男子是特例,但有3种人的保费也可能全数充公。

劳保局说明上述案例,该名男子投保劳保年资24年,且在52岁那年离开职场,也就是退出劳保,并在55岁时因病过世,因过世时没有劳保身分,加上退保时亦不符合请领劳保老年年金的资格,故其家人无法请领相关给付。

孙庆龙在《钱线百分百》节目中指出,劳保缴了一辈子,保费可能白缴的3种人分别是:一、没结婚或是离婚的人,根据统计,台湾25岁到44岁的适婚人口当中,未婚率高达49.36%,全体离婚盛行率约9.15%;二、没子女,台湾出生率1.08%是世界最低;三、低薪高报或是高薪低报,统计今年前5月,不符合规定者占查核总数36%,共开罚4200万。

孙庆龙解释,劳保有「保证领回机制」,万一劳工过世时,每个月领的金额少于一次请领的金额,遗属可以选择一次领走中间的差额,或者去申请遗属年金。

至于符合领走资格的遗属,则是依照继承的顺位,第一顺位是配偶,但如果没有结婚或是配偶已经过世,劳保有可能充公;继承的第二顺位是子女,如果没有结婚,或是有结婚没有小孩,也没办法领剩下的钱;父母和祖父母则是第三顺位,但一般人开始领劳保年金,恐怕已经年满65岁,父母还在世可能已经80~90岁,祖父母可能已经上百岁,多数会面临已经过世的状况;接下来的继承顺位则是兄弟姊妹,但要符合受抚养的兄弟姊妹,如果本身是独生子或独生女,也不会有兄弟姊妹可以继承,最后的结果就是全数充公。

孙庆龙呼吁,为避免上述情况,政府应该要认真考虑修法,放宽继承的条件,让劳工可以预设指定受益人,避免在没有前述五个遗属的状况下,让缴交大半辈子的劳保全数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