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破前女友内裤指侵挨告 暴力男:我没用「弟弟」只是用手
▲桃园市李姓男子去年10月与前女友争吵,扯破内裤以手指性侵得逞挨告,侦讯时竟说,「我没用生殖器,只是用手」,桃检2日依强制性交罪起诉。示意图(图/CFP)
桃园市李姓男子2018年10月与分手女友争吵,李男拿衣架殴打,扯破内裤还以手指性侵得逞,正好女友母亲返家发现2人争吵打架,质问女儿是否遭性侵?李男竟称:「我没用生殖器,只是用手」,女友事后验伤提告;桃园地检署认定李男犯行明确,2日侦结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检警调查,29岁李姓男子与被害女子曾是男女朋友,双方共同育有2子,两人后来不合分手各自扶养1子,约定时间互访各自扶养小孩,2018年10月间某日,李男到被害女子住家探望小孩,两人却一言不合大吵一架,李男以塑胶衣架、以脚硬踹方式殴打被害女子。
女子不堪遭殴打逃出房门,但被李男硬拉回房间,硬扯破被害女子内裤,突然性欲大发,以手指性侵得逞;正好被害女子妈妈返家,看见女儿狼狈模样质问女儿是否被李男性侵?李男竟回答:「我没用生殖器,只是用手」,气得母女联手提告。
检警侦讯时,李男否认犯行,辩称当天2人徒手互殴,两人都有伤,只是自己没去验伤,他只是拿塑胶衣架敲地板,并未殴打被害女子,因她拉扯头发,才会生气去扯其内裤,直到她妈妈看到女儿内裤破损,才以为被强奸。
被害女子妈妈却指证说,当天赶往现场一楼楼梯口,已听到女儿哀号,上二楼看到李男抓住女儿,女儿哭号说:「他已经打我1个钟头了」,并表示内裤被李扯破,李还想强奸她。她们报警后,警察到场有问李男是有否性侵对方?李竟回称「我没用生殖器,只是用手」;被害女子后来到医院验伤,提出被扯破内裤佐证,检方认为李男犯行明确,侦结从重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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