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乔事被控「摩擦下体」硬上 「入珠」还他清白
▲帮女友乔事,却遭控性侵。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宜兰一名叶姓男子因为女友被小洁(化名)说坏话,因此想帮忙调解。双方相约在宾馆谈事,不料却被对方以「生殖器摩擦下体」等理由指控性侵。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叶男生殖器有「入珠」的明显特征,若真有对女子做出侵犯行为,为何小洁自述时都没有提到此特称,加上说词前后反复,因此判叶男无罪,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洁指控当天双方的另外一半都还未到场2人就先进房间,之后叶姓男子称很热,所以把衣裤脱掉,只剩一条四角裤,然后开始帮她按摩、解开内衣,甚至硬将内裤扯掉指侵得逞,期间还用生殖器摩擦下体,当下有大喊「不要」,但对方力气太大,所以无法抵抗,之后太害怕也没有和男友提到这件事情。
叶姓男子辩称,小洁是因为女友介入男友之间争吵,以致口出恶言谩骂,为了要化解双方的误会,才会相约4人于宾馆见面,未料小洁的林姓男友不愿意上楼,自己的女友也有事晚到,没想到就被指控性侵,同时提出阴茎有入珠的诊断证明。
宾馆服务人员证称,双方进出时神态并无异状。林姓男友也证陈,小洁私底下只有说对方摸他胸部,并没有提到「被脱裤子」、「摩擦下体」等情形。
法官审理后认为,根据监视器画面,案发后小洁居然自愿被叶男载去便利超商,且若真被脱裤以性器磨蹭,岂会完全没有提到「入珠」明显特征,加上相关人证说词,认定小洁前后说词反复、不足采信,判叶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