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想借钱才打电话 女儿心寒放生:曾穷到要向幼儿园预借学费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黄姓姊妹从小由郭姓母亲扶养长大生父离婚之后不仅留下诸多债务,也没有分担扶养费用,只有曾经以借高利贷为由联系过几次,姊妹俩为了帮忙负担家计,求学期间努力争取奖学金高中就开始打工赚钱,好不容易熬了过来,如今生父中风住院却要她们出面处理,显然不公平,这才决定提告请减轻或求免除扶养义务,日前获台南地院法官裁准。

▲黄姓姊妹坦言,她们与最小的妹妹都是由母亲独力扶养长大。(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下同)

姊妹俩在判决书中主张,她们以及最小的妹妹几乎可以说是由母亲一手带大,双亲离婚时,3人分别才12岁、10岁以及3岁,小时候曾经穷到得向幼儿园老师预借学费,母亲为求一家稳定,到处向朋友借钱、身兼多职,日夜操劳下勉强守护住这个家,反观父亲,离婚之后从未支付过任何扶养费用,只有为了借高利贷联系过她们,根本没有尽过为人父责任

姊妹俩接着说,她们自幼得不到父亲关爱,只看到母亲为了家庭辛劳奔波,求学阶段为了帮忙分担家计,身兼数份工读赚取学费及生活费,并努力争取奖学金,幸好后来顺利完成学业,如今刚进入职场,新的人生即将展开,却接获社工通知父亲中风住院,需要家人协助支付庞大的医药费用,这让她们情何以堪考量家中还有母亲、小妹需要照顾,这才决定提告,请求减轻或免除对父亲的扶养义务。

黄父中风住院,需要家人照顾。

郭姓母亲也证称,结婚时丈夫两手空空,做生意的钱是由娘家资助,3名女儿中,年纪较大的两名姊姊会帮忙照顾家庭生活,后来丈夫经营不善,在外欠债又外遇,于是两人协议离婚,「他没有回来探视过孩子,大约2、3年用电话联络一次,打来就是要跟孩子借钱。」

由于黄父对于上述指控皆未争执,等同默认。台南地院法官认为,他离婚之后未争取3名女儿的监护权,也没有前往探视或分担扶养费用,直到孩子们成年都是由前妻单独扶养,的确没有尽到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最终准许女儿们的请求,裁定免除她们对父亲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