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了不少! 社区总干事手电筒「偷窥」住户帐单被判刑
▲台中某社区总干事与管理员偷窥住户信件遭判刑、罚款。(图/达志/示意图)
台中市某公寓大楼张姓总干事及李姓管理员,因好奇社区前住户「信用卡刷了多少」,李男竟持手电筒照射前住户郭男的信用卡帐单,随后转告张女,2人再度以手电筒照射「偷窥」该信件,台中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李男罚金8千元,张女判拘役25日。
判决书指出,张女、李男2人受雇于同一保全公司,并分别担任台中市某社区的总干事、管理员;李男于2015年11月16日上午将将信件分送至各住户信箱,基于好奇持手电筒照射前住户郭男的信用卡帐单,偷窥内容得逞。事后,李男兴奋转告一旁张女,「他的信用卡刷了不少钱!」等语,2人再度以手电筒照射方式,偷窥郭男帐单内容,遭郭男发现提告。
本案在警讯、侦查、审理期间,张女矢口否认犯行,直到郭男拿出录到上述侵权行为的光碟,张女才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张女犯后态度不佳,判拘役25日,李男则在侦查、审理时均坦承犯行,且事后有向郭男道歉,法官从轻量刑,判李男罚金8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