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2年房间突多出2把枪 台南男1关键自救获无罪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强(化名)与家人关系不睦,已经2年多没有回家,没想到家人却在他的房间找到2把具杀伤力的手枪和52发子弹,因而挨告。台南地院法官检视阿强自拍的离家前最后一次进入房间影片,再比对警方办案时拍摄的房间照片,发现有3处不同之处,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阿强无罪。

▲阿强否认持有手枪和子弹。(示意图/VCG,与本案无关。)

检方认为,阿强透过不详方式取得2把具杀伤力的手枪和52发子弹,并将枪弹用袜子包裹,放入束口袋再藏于房间的衣橱内,后来他受限于保护令离开家里,家人去年6月间为了拿取物品和检查墙壁渗水问题,爬窗进入阿强的房间,进而发现藏在衣橱里的枪弹,当下立刻报警处理。

而被指控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的阿强则辩称,那些枪弹不是他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房间的门锁也换掉了,他就算想进去也进不去,更何况还有保护令限制。阿强的律师也表示,房间内的摆设明显与阿强离开前有所不同,如果这些枪弹真的是他的,离开时应该会一起带走,枪弹上也并未验出他的指纹。

台南地院法官检视阿强母亲、兄长的证词,发现家人虽然都认为枪弹是阿强所有,但也都没有亲眼见过阿强持有这些枪弹。法官进一步比对阿强离家前最后一次进入房间的影片,和警方办案时拍摄的房间照片,发现桌子、电扇、桌上物品的摆设均有明显不同。

法官表示,从影像勘验及照片比对结果可以合理怀疑,在阿强离家到枪弹被发现的这2年多期间内,应该另有他人进出并移动房间中的物品,检方仅依据证人证词就推论枪弹必是阿强所有,显然有疑义,最终因证据不足,裁定阿强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