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缴水费期限放宽 违约金也降

如果你是常常忘记缴帐单的人,压力可以减轻一点。从下个月起,迟缴水费期限放宽到七天;万一你还是迟缴,加收的违约金也减低到水费全额的二%。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通过经济部研拟的《自来水事业消费性用水服务契约范本》第廿六条修正草案,放宽消费者迟缴水费期限和违约金规定。依据试算,如果你家迟缴水费,平均每月最多可省七元。

现行水费逾期缴纳的宽限期为四天,超过期限最多会收五%违约金。草案中将宽限期延长到七天,也就是只要在逾期七天内补缴,就不收违约金。

若晚八至十四天缴费,收取一%违约金,第十五天起收二%。另外,违约金未满新台币五元者,以五元计。

根据台湾自来水公司统计,去年每户每月水费为两百卅一元,以最高违约金从五%减至二%计算,迟缴户可少付近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