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特定口味、放宽缓冲期 国健署挨批放水、图利烟商

国健署在3月20日预告订定「烟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示意图/Shutterstock)★《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吸烟有害健康!戒烟专线:0800-636363。

《烟害防制法》22日上路,国健署在上路前一天预告,禁止烟品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的添加物,预告期7天,自公告次日起18个月施行。台湾拒烟联盟批评此举是放水,限制4种口味,换句话说就是其他口味放任烟商添加,例如鸡尾酒、草本、茶香、焦糖等都可在台上市,而缓冲期拉长至18个月,不但图利烟商,还逾越母法所预定的12个月,「一个国民健康署,拍烟商马屁到如此地步!」。国健署则回应,母法的「预定」,也不代表确定,目前尚在预告期,要等预告期结束,再进行通盘考量。

3月22日烟害防制新法施行,关乎下一代健康的电子烟、加热烟、加味烟全新规范正式上路,卫福部薛瑞元部长立即宣示,将全力支持县市政府的取缔稽查人力,全面取缔违法「电子烟」及「未审查通过的加热烟」,可以连续处罚,直到下架为止。台湾拒烟联盟肯定、支持薛瑞元落实法令的决心,也呼吁民众勿以身试法!

然而,国健署在3月20日预告订定「烟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口味之添加物」,预告期从自公告次日起18个月才施行。董氏基金会提出质疑,本应当禁止所有的加味烟品,为何仅公告禁止4种口味。消基会也指出,被排除于公告禁止的「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以外口味的鸡尾酒、草本、茶香、奶茶、可乐、咖啡、香草、焦糖、肉桂等等加味烟,未来岂不就可以在台上市?显构成严重的法规放水行为。

与此同时,《烟害防制法》睇47条的说明指出,「禁止烟品使用之口味或添加物等事项及其相应法则,相关业者须有一定之调整因应期间,预定自本法公布后1年施行」,而国健署预告的办法则改为自公告次日后18个月施行。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说,母法所说的公布,为自总统2月15日公布起算,国健署多给了烟商不只半年的时间,其实给1年的时间已绰绰有余,国健署不但是图利烟商,还扭曲法律,逾越母法。

林清丽抨击,一个国民健康署,拍烟商马屁到如此地步!从修法的过程就荒腔走板,为烟商开大门走大路,「拜托拿出良心好好执行,而不是在办法的预告和内容上继续拥护烟品」。台湾拒烟联盟已行文要求政府,应将公告文字修订为「烟品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调制口味之添加物」,以落实禁止所有加味烟品。同时,要求政府应确实遵照母法「2月15日总统公布后12个月施行」,依法维护国人健康。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刘家秀回应,目前在搜集意见,尚未定案,仍待讨论后再确定。母法中所提,「预定自本法公布后1年施行」,她表示那是「预定」,不代表确定,还是要看各界的意见。至于预告的4种口味,是否代表其他口味可以开放?她表示,目前就是预告这4种,过去的草案搜集意见也是这4种普遍的口味,一切都还要等待预告期结束,再进行通盘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