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写了这句话 陆男被新公司拒绝聘用

▲ 离职证明标注「项目未完成」,让戴男被新公司拒绝聘用。(图/翻摄自《成都商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在成都工作的25岁戴先生申请离职、想要跳槽,也顺利通过新工作的面试,并于约定时间报到。但他却因为旧公司离职证明上「该员工在项目未完成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职」这句话,被新公司拒绝聘用。新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如果他再次中途离职,公司承担不起损失。」

根据《成都商报》报导,戴男原本在成都某公司研发部门担任JAVA工程师,做了半年左右,但他坦言公司内的办公环境太差人力增聘的部分也迟迟未落实,「但公司一直再拖,我看不到有实现的那一天」,因此于本月9日提交辞职申请。

但其实戴男、另位同事与部门项目经理,3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提出离职申请,加上项目经理以「自己是待离职人员」为由,拒绝审核戴男及另位同事的工作交接,因此这项离职程序没有完成。因此,戴男的离职证明上也有了「该员工在项目未完成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字句

旧公司总经理表示,那个部门总共才6人,同时间就有3人离职,为了确保公司项目能够继续运转,「交接」的工作非常重要,「不能因为员工流动,导致项目停滞。」

新公司老板对此表示,虽然戴男是经过推荐的人才,「我们无法保证他对公司和项目的忠诚度,如果他再次中途离职,这个损失公司承担不起。」而戴男也因此不敢应征同行业的公司,愤而把离职证明撕成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