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用品及食品不得宣稱療效 動保處:最高罰100萬

照片取自新北市政府

随着网路购物的普及,许多宠物用品业者及民众透过网路商城、社群平台或粉丝专页行销贩售宠物食品与用品。新北市政府动保处提醒,产品广告与介绍不得宣称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等内容,若于产品描述中宣称具备医疗效果,即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最高可处新台币100万元罚锾。113年度新北市已查获13件类似违规案件,累计裁罚金额达260万元。

动保处表示,市面上有许多宠物食品、用品及保健产品,但为避免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这些产品可达到特定疗效或取代专业兽医诊治,因此动物用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非动物用药品不得标示、宣传或广告具备预防或治疗动物疾病,亦不得强调促进或调节动物生理机能。此外,动物保护法第22-5条也规范宠物食品的标示、宣传与广告不得涉及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内容。为使民众更能明确理解,农业部亦公告「宠物食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认定原则」,列出涉及医疗效能、夸大宣称等违规判定基准,常见违规用词包括预防牙周病、防止下痢、预防肠炎、缓解皮肤症状等,卖家在行销产品时,一定要特别注意。

新北市动保处近期接获检举,发现有网路卖家在电商平台贩售宠物洁牙用品,并于产品广告内容中使用「预防牙周病」等字样,这些广告文字已涉及宣称预防疾病。当事人到案说明时表示,自己平时习惯帮家中宠物刷牙,并从网路文章与饲主交流中得知洁牙可能有助于口腔保健,因此才会在商品描述中加入预防疾病相关字眼,认为这只是分享个人经验,并未刻意夸大或误导消费者。卖家坦言,当初只是想尽快卖出闲置物品,没想到这样的标示已涉及违法,并表示未来在网路转售商品时,会更加注意标示内容,以免再次触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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