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不可宣稱療效!寵物食品不實標示7月起開罰 最重處15萬元

农业部针对犬、猫食品的标示、宣传或广告等订定相关认定原则,不得宣称「预防」、「改善」特定疾病,违者可罚三到十五万元,预计今年七月实施。记者余承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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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来愈多民众舍得将钱花在宠物上,随着宠物食品商机扩大,如今不仅人吃的保健食品依法不能宣称疗效,宠物食品也不行。农业部订定相关认定原则,针对犬、猫食品的标示、宣传或广告,明确定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样态,如狗饼干、肉条等食品不得宣称「预防」、「改善」特定疾病,违者可罚三到十五万元,七月上路,并将进行联合稽查。

另也正面表列,像「保持眼睛明亮」、「维持免疫力」、「骨质保健」等,可做为宣传字句使用。

动物保护法早在一○四年四月即公布新增第廿二条之五第二项,规定「对于宠物食品所为之标示、宣传或广告,不得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之情形」,过去虽有县市政府依此开罚,但因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的定义不明,易产生争论,地方政府多次希望农业部函释。

农业部动保司副司长陈中兴说,去年针对宠物食品标示易让消费者误解,或依兽医师法、动物用药品管理法里会牵涉疗效的问题,订定「宠物食品标示宣传广告涉及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认定原则」,让地方政府稽核时参考。

依照该原则规定,宣称「无添加」等词句,却未载明产品成分,或宣称「获奖」等词句,却未说明授奖机构、 获奖时间、奖项名称,都属「不实」。涉及医疗效能,如预防、改善、减轻或治疗动物疾病或症状,或涉及改变器官、生理或外观的功能,像是影响血压、改变抵抗力、改变体型等,都属「夸张或易生误解」。

陈中兴说,有些宠物食品宣称,吃了可让某种皮肤病变好,或吃了可治疗关节炎、降血压,这些都是医学专有名词,食品不可宣称疗效。

此外,该原则也明订,有些表述内容不会被认定是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例如可使用视力、口腔或皮肤「保健」,或使用「维持」体型、活力、消化道机能等字句。

陈中兴说,有些处方食品可冠上动物疾病或症状名称,但须加注「须依兽医师指示下使用」的类似文字;另具国际公信力单位功效认证的宠物食品,可使用经该单位认证的词句或类似词句,如兽医口腔委员会认证可帮助控制牙菌斑、控制牙垢等。

陈中兴说,原订今年元旦上路,但宠物食品业者认为,换标改标时间来不及,因此将执行时间延到今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