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精伦电气股权合理性存疑 精伦电子遭问询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经营业绩承压之下,精伦电子(600355)近期筹划转让子公司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伦电气”)股权,这一事宜也被上交所关注。12月15日,精伦电子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其中出售精伦电气部分股权的主要考虑和必要性是需要精伦电子回答的问题。
精伦电子的公告显示,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精伦电气30%的股权转让给蔡远宏,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
标的精伦电气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3195.6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股权关系显示,精伦电子持有精伦电气44.15%股权。蔡远宏为精伦电气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为31.69%。另外,蔡远宏为精伦电子股东(持有公司600.387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2%,为精伦电气的董事长、总经理),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完成后,精伦电子持有精伦电气的股权比例降至14.15%。对于此次交易,精伦电子表示,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预计给公司增加3000万元资金净流入(如首期款于2020年完成支付,则2020年实现资金流入1800万元;剩余转让款于2021年完成支付,则2021年实现资金流入1200万元),交割当年预计将增加公司投资收益3000万元左右,对公司当期损益有重大影响。
据了解,精伦电子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产品、商用终端产品和智能互联产品的开发、销售和运营,并通过参股子公司精伦电气生产、销售电力行业产品。数据显示,精伦电子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764.41万元、-2678.94万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精伦电子结合各项主营业务开展情况、盈利能力、未来发展计划及精伦电气的经营状况和历年业绩贡献,说明公司出售精伦电气部分股权的主要考虑和必要性,是否有利于公司业务和收益的稳定;并结合交易对手方的资产、信用状况和资金实力等说明其履约能力,评估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无法按期支付价款的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收款保障措施。
根据精伦电子公告,精伦电气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484.15万元、1123.3万元、-354.75万元。而此次交易的审计报告显示,精伦电气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84.15万元、222.23万元、546.31万元;2020年1-11月,精伦电气实现净利润524.76万元。本次交易以市场法评估结果为交易作价,精伦电气全部股权评估值为10076.19万元,增值率为95.07%。
上交所要求精伦电子说明精伦电气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前后审计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并充分说明整体评估作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向关联方倾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