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灯遭罚…应到案日比违规日早一天 罚单怎缴?

东森新闻记者孙宗荣李佳桦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戴小姐20日凌晨开车从新埔要到关西,在路口没看清楚号志,超越白线,被员警拦下来开单,但当下她签了名没仔细看,回到家才发现这是一张逾期的罚单,应到案日期竟然是3月19日,让她拿着罚单却不知道该去哪里缴费。

「那天忽然我没有看清楚,我有稍微急煞了一下,可是已经过了,结果刚好警察在那边,被抓了这样子。」戴小姐说得无奈,她平常习惯走的路口都没有红灯,当天一时没注意,超越白线,被员警开罚。但看看这张红单闯红灯事实没错,但问题就出在上头应到案的日期根本就不对,「我拿到这张单子时候是3月20日,可是他开给我的单是3月19日,我一拿到就是过期的日子。」

戴小姐20日凌晨开车,从新埔要前往关西,在路上闯红灯,被员警给拦下来开单,在罚单上签了名后,她回家才发现日期不对,让她连要缴费都不知道该去哪缴,「我要去超商缴也不是,我要去邮局缴也不是,因为周休二日,我想说礼拜一再去缴,可是时间又还没到。」

对此,新埔派出所副所长黄政鸿表示,「3月20日做举发,但是它应到案正确应该是4月19日,但是同仁可能误植成3月19日。」

一般来说,罚单的应到案日期应该从开罚单当天算起30天,缴交罚单时间从举发后5天就可以到邮局或便利超商缴纳,这次员警误植,意外搞乌龙,坦承疏失,将会再发函做更正;民众怕麻烦,除了少违规,拿到红单后多看一眼做确认,免得日后问题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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