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新北交通罚单5月15日至28日该到案者 可顺延2周缴纳

▲警察管制交通 。(资料图/记者许靖骐摄)

记者罗婉庭新北报导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18日表示,因应新北市防疫三级警戒,针对应到案期限为5月15日至5月28日三级警戒期间的交通违规通知单,缴费期限将顺延2周。

裁决处表示,民众于防疫三级警戒期间可利用各大超商多媒体机、行动支付APP、监理服务网使用信用卡金融帐户线上缴纳罚锾;但持有三段式条码红单裁决书至超商柜台缴款者,仍需依通知单上列印的期限缴纳,若逾期致原缴款条码失效,则请利用前述超商多媒体机、行动支付或监理服务网线上缴纳。

裁决处提醒,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请市民朋友做好防疫措施口罩戴好戴满、保持适当社交距离并避免出入公共空间,可多利用监理服务网或手机行动支付即可缴纳罚锾,减少外出感染病毒机会

裁决处呼吁所有驾驶人应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规,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安全;另裁决处亦将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形,随时滚动性评估罚单缴纳期限。